
,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,公司股票将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“其他风险警示”。 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一旦坐实,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受损投资者有权提起民事索赔诉讼。目前索赔窗口已开启,符合要求可积极维权。 (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鹏律师,专注证券维权19年,自2006年执业以来,成功为中青宝(维权)、国华网安、劲嘉股份
美元的升值。责任编辑:于健 SF0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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