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对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‘服务、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’作了细化解释。”杨小强说,“服务、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”,一直是国际增值税的立法难题,但目前缺乏国际增值税条约等予以有效协调。征求意见稿对不同国家的跨境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的消费地判断规则进行了学习研究,有吸收、创新与协调,既与国际接轨,也符合我国实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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